
代表提議紙
- 更新時(shí)間:2014-03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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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公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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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共產(chǎn)黨xxxx縣代表提議紙
第 號 年 月 日收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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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議標(biāo)題 〔正文附后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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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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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表證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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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 表 團(tuán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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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單位及 通訊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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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系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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郵 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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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名提議其他代表簽字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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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有以下情況,請代表在該項(xiàng)前的方框內(nèi)劃“√”或填寫注明。 ①提議來源:□專題調(diào)研 □視察 □走訪座談 □群眾來信來訪 □其他 ②提議內(nèi)容屬于首次或多次(年)提出:□首次 □2次(年) □3次(年)以上 ③代表對提議的處理要求:□書面答復(fù) □工作參考,無需答復(fù) ④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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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 理 意 見 |
□代表建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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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工作參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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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. 代表證號、工作單位及通訊地址、電話、郵編等要寫準(zhǔn)確。
2 辦理單位在自交辦之日起3個(gè)月內(nèi)(涉及面廣、處理難度大的不超過6個(gè)月)將辦理結(jié)果書面答復(fù)代表,同時(shí)抄送縣委黨代表聯(lián)絡(luò)辦公室、黨代會(huì)提案審查委員會(huì)。
3. 代表收到答復(fù)函后,請將回執(zhí)分別寄縣委黨代表聯(lián)絡(luò)辦公室和承辦單位。
建議內(nèi)容:
